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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 12:45
吉首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地级行政区首府 吉首,是 早在距今6800多年前的高庙文化时期,吉首就有人类繁衍生息。 春秋战国时期,人类活动频繁。 秦代,属黔中郡。汉代,属武陵郡。三国,武陵郡先后分属季汉和孙吴。 晋代,武陵郡属荆州。南朝宋、南朝齐,隶郢州武陵郡。 南朝梁,析沅陵县,建夜郎郡。南朝陈袭梁制,隋朝废夜郎郡,置静人县。不久废县,市域先后属辰州和沅陵郡。 唐代,黔中观察使管15州,其中辰州辖泸溪、沅陵、麻阳、溆浦和辰溪县,市域属泸溪县地。 五代十国,同唐。宋时,市域属泸溪县,熙宁三年(1070年),置镇溪寨(今吉首城区),为军事防地。 元代,属辰州路泸溪县地。 明朝洪武初年,境内设巡检司。洪武三十年二月(1397年),泸溪上五都分为十六里,置镇溪军民千户所,所属辰州卫。 清朝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撤镇溪军民千户所,设乾州厅,治乾州,隶属辰沅永靖道。嘉庆二年(1797年),乾州厅升为直隶厅。 民国元年(1912年),废厅设乾县。因与陕西省乾县同名,民国二年(1913年)4月,乾县改名乾城县,隶属辰沅道,县治仍为乾州。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至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5月,湘西绥靖公署绥署设在乾城县。 1949年11月5日,乾城县和平解放,隶属沅陵专区。 1952年8月,隶属湘西苗族自治区,县人民政府由乾州镇搬迁至所里镇。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内务部于1953年2月25日批准,同年4月1日,乾城县改名吉首县,所里镇改名吉首镇。 1955年3月至1957年9月,吉首县隶属湘西苗族自治州;从1957年9月20日起,隶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为州府驻地。 1980年11月至1982年11月,州革委会将吉首镇从吉首县析置为县级镇。经国务院于1982年8月3日批准,同年11月30日,州政府撤销吉首县,设立吉首市,市辖地不变(吉首镇复归,划为三个街道)。 1996年,吉首市辖石家冲街道、红旗门街道、峒河街道、乾州街道、马颈坳镇、河溪镇、矮寨镇、己略乡、万溶江乡、太平乡、丹青乡、双塘乡、白岩乡、吉首乡、社塘坡乡、排吼乡、排绸乡、寨阳乡。 1996年,吉首市面积1059平方千米,人口约25.2万人。辖4个街道、3个镇、11个乡:石家冲街道、红旗门街道、峒河街道、乾州街道、马颈坳镇、河溪镇、矮寨镇、己略乡、万溶江乡、太平乡、丹青乡、双塘乡、白岩乡、吉首乡、社塘坡乡、排吼乡、排绸乡、寨阳乡。市政府驻石家冲街。 2000年,吉首市辖4个街道、4个镇、10个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