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4-06-21 02:59
桩基础承台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根据《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基础埋深与基础形式和抗震设防烈度有关。当设防烈度为7度或7度以上时,对于天然地基,基础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2;对于桩基,基础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的长度不计在埋置深度内;基础埋置深度,一般从室外地面算起,如果地下室周围无可靠侧向限制时,埋置深度应从具有可靠侧向限制的地面算起.埋深大于等于5米的基础称为深基础;埋深在0.5米~5米之间的基础称为浅基础.基础埋深不得浅于0.5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