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4-06-20 21:05
以石门县为例,市政工程的道路的全部审批手续流程如下: 1、登记:窗口。 责任权限:申请人将项目所报送资料送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窗口对申报事项进行登记。时限:1个工作日 2、受理:窗口。 责任权限: a、窗口将报送项目资料交相关责任股室进行初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告知理由;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登记。 b、现场勘察:根据申请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施工方案和线路、位置、范围,提出审查意见。时限:3个工作日。 3、复审:责任股室。 责任权限:对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的,签发予以许可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不予许可,注明理由。时限:1个工作日。 4、审核:由分管局长签发审核意见。 责任权限:分管局长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审批事项签署审核意见。时限:1个工作日。 5、核准:分管行政审批局长。 责任权限:根据项目的初审、复审和审核意见对审批的项目进行核准。时限:1个工作日。 6、发证:窗口。 责任权限:由窗口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制作、发放行政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时限:即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