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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17:01
《西安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正式印发,即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建立“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平台 实现村镇用地“一张图”管理 《规定》指出, 制定和实施村镇规划,应当遵循城乡融合、生态优先、节约土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多规合一的原则,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村镇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相协调。 加强村镇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融合,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平台,实现村镇用地“一张图”管理。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村镇规划编制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搭建村镇规划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大专院校、规划设计单位下乡开展村镇规划编制服务。探索通过社会招聘、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选聘专业人员,逐步建立驻镇规划师、乡村规划师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