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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16:24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端正; 2、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热爱文化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容貌端庄,具有亲和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及其他要求(28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①女性净身高1.63米以上,男性净身高1.73米以上; ②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6、满足下列之一及以上的可优先或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①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者; ②具有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图书馆学、档案管理、数字化管理、动漫设计、非线性编辑、汉语言文学、教育学、编导、播音主持、艺术类等相关专业者; ③获得文化艺术比赛奖励者(参加过国家级、省级、市级演讲、讲解、展演、导游大赛并获奖的)须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具有其它特长或从事相关专业满三年以上,具有社会实践经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