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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14:4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补偿标准: 四、土地补偿金额: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土地补偿款;甲方按实际土地面 积支付乙方补偿款后,自动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该地块的使用权,不得对该地块的 使用权归属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异议;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的 期限内全额支付乙方的补偿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该地块的具体使用,若违约,违约方自行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 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张湾乡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