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4-06-20 10:24
一般包括: 1、市政工程设施:指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防洪、下水道、排水沟渠、污水处理和路灯设施等。不包括厂矿企业内部及为其专用的上述设施。 2、园林绿化设施:指城市中供公共使用的公共绿地、专用绿地,或为公共绿地服务的生产绿地。如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包括不经常开放的、以公园为主的陵园)、花园以及风景区、林荫道、广场绿地、滨河绿地、防洪林带和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居民绿化用地。 3、环境卫生设施:指公共厕所、清扫垃圾粪便、街道洒水、扫雪等与保障城市公共卫生有关的设施。 4、其他公共设施:指公用消防设施,一般的人民防空设施(灯火管制及警报设备)、交通标志(路标)等。扩展资料管理对策: 1、深化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体制的改革,从宏观和微观同时进行改革。在宏观管理方式上,转变政府职能,从总体上宏观调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重点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制订行业规范、标准,监督检查有关法规执法情况,同时做好组织、协调、推动与服务工作。在微观管理方式上,应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对具有明显自然垄断性和规模经济特点的公共设施,只能由一个或几个企业经营时,政府就要对潜在进入经营者严格限制。 2、健全和完善地方法规,依法加强养护与管理,走法制化道路。中国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无论在立法还是在执法方面都存在较大欠缺,制约了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的改革和发展。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比较完善和健全的全国统一的法律,已是中国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必要条件。要改革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建立完全的社会监督机制。各个城市要按照城市管理立法规划,抓紧制定地方法规、规章,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加强城管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执法工作,对违反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3、城市领导者要高度重视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更新观念,以改革的思想解决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到转变观念必须树立超前意识、依法实施规划意识、城市文明卫生意识、保护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等等;要树立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观念;打破地区、部门、行业界限,彻底改变各自开发建设,把配套的包袱甩给政府的被动局面,切实组织好建设各项公共设施。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土地、计划部门,做到以规划指导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综合开发,提高城市建设总体水平。同时,开发项目必须与配套设施同步建设;提高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和质量。 4、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市民素质。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要发动全社会参与这项工作,积极探讨管理新方法、新机制,搞好日常综合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采取“管教”结合的办法,大力宣传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宣传公共设施建设的公益性、全民性,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成就,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