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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00:56
1、 用户在购买轮胎后,未实际使用前即发现质量问题的,可调换新胎,如果是外观质量问题的可双方协调解决。 2、如果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按胎面花纹磨损深度计算理赔标准,具体规定如下:(1)轮胎花纹深度尚余70%以上的,免费更换新胎。 (2) 轮胎花纹深度尚余60%-69%,按出厂价30%换新胎。 (3) 轮胎花纹深度尚余50%-59%,按出厂价40%换新胎。 (4) 轮胎花纹深度尚余40%-49%,按出厂价50%换新胎。 (5) 轮胎花纹深度尚余30%-39%,按出厂价75%换新胎。 3、花纹深度测量方法:纵向花纹:靠近胎冠中心线的花纹沟深度。横向花纹:1200-20、1000-20、1100-20花纹深度测量点、距胎冠中心线40MM处;900-20距胎冠中心线35MM处;825-20及其以下规格,花纹沟第一转折位处。 4、已办理理赔手续的有关质量缺陷的轮胎必须割去其商标标识,经过鉴定不予理赔的轮胎也必作上, 与正品相区别和防止重复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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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00:56
1、按国家规定条件正常使用的,经鉴定因制造质量缺陷而引起的早期损坏的轮胎。 2、理赔轮胎的胎面花纹磨损须在使用后期深度之前(一般为新胎花纹深度的1/2,具体见“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轮胎深度及磨损费参照表”下简称:收费表) 3、理赔轮胎须是从生产之日起三年内(以轮胎生产胎号为准)的轮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