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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21:20
WORD 格式 专业资料整理 消防设计规范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 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 250 米。最大允 许建筑面积 2500 平方米。 4 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 20m 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 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 40m 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 1 )建筑高度超过 32 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 )内走廊超过 20 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 )面积超过 100 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 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 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 廊、 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 时, 应按上、 下连通 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 地下、 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 隔, 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 于 500m2 8 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 到 1000m2 。局部设 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 算。 9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6 - 9 米 10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 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 500m2 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 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 口 13 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 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 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 14 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 离 : 一级二 级 25 米, 环形通道 22 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 增加 25 % 15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 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 15m 处。 16 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 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 墙的部位, 并应在外墙上开门。 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 于 1.00m 的防火挑 檐或高度不小于 1.50m 的窗。 三、室外消防栓系统 18 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 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 于 4m 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 于 3.5m 19 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 隔 2 ~ 3 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 低于 0.50h 的不燃 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 于 1.00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 火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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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2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中规定,消防安全疏散出口地贴的间隔距离是20米。消防安全出口地贴必须采用荧光材料。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中,“紧急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也可以把标志直接设置在地面上,上面加盖不燃透明牢固的保护板。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明确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原则、标志的醒目位置,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避免互相矛盾、重复,方向应选择在通道处,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度等。 为了在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在建筑防火设计时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并应有明显标志。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温馨提示: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晰、简洁、明确,并与所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不应该互相矛盾。 觉得有用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