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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12:41
一、正常停炉 1.接到停炉命令后,应立即做好停炉的一切准备工作。 2.停炉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做好记录,以便停炉后处理 3.停炉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灰。 4.停炉过程中应与运行炉密切联系,逐渐降低负荷,并相应地对各设备进行调整当负荷降到额定负荷的40%时,应将给水自动调整器退出运行,改为手动调节水位,此时应加强对水位的监视,保持汽包正常水位。 当蒸汽温度低于360℃或蒸汽流量为0时,应与蒸汽母管解列。解列操作步骤如下: (1)开启点火向空排汽电动门。 (2)关闭锅炉侧电动主蒸汽门。 (3)关闭待停炉与主蒸汽母管手动隔离门。 (5)开启锅炉侧电动主蒸汽门前后疏水门 5.除紧急停炉外,应将溜槽内垃圾烧空,及时使用排空程序,必要时通知热工人员解开给料器限位,手动将溜槽台板上垃圾推空。 6.停炉参数控制: (1)炉烟温400℃以上时,炉降温速度小于80℃/h。 (2)炉烟温400℃以下时,炉降温速度小于100℃/h (3)汽温降速控制在1~1.5℃/min (4)汽压降速控制在0.02~0.03MPa/min 7.锅炉停炉后的冷却应缓慢进行,冷却过程中,应保持汽包上下壁温差不超过50℃,并记录停炉过程中上下壁温度的变化。 8、炉排型垃圾焚烧炉停炉原则: (1)停止向垃圾进料口进料后,当垃圾料位达到低料位时,应关闭料斗密封门; (2)随着炉内燃烧的减弱,投入辅助燃烧器维持炉温,并适当减少一、二次风量,加快炉排滑动次数,将炉排上的垃圾燃烬。当难以维持炉膛主控温度大于或等于850℃,应自动投人辅助燃烧器;如果需要,应投入主燃烧器; (3)减小蒸汽量和风量,直至停止供汽,与蒸汽母管解列。; (4)燃烧器运行宜逐渐取代垃圾燃烧,使炉膛主控温度大于或等于850℃,直至炉排上垃圾完全燃尽; (5)当炉排上垃圾完全燃尽后,可停运炉排,并应按照炉膛降温曲线降温,逐步减小直至关闭燃烧器; (6)在炉膛降温的同时,余热锅炉降温降压,并保持余热锅炉汽包水位正常; (7)当汽包(或汽包抽汽)压力低于设定值,供风量低于额定供风量的30%时,应停止向空气预热器供蒸汽; (8)当负荷低于20%或蒸汽温度低于设定值时,应解列减温水; (9)应根据炉膛降温的情况,逐步关闭密封风机、冷却风机、二次风机和一次风机,最后关闭引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