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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 14:02
低收入标准的具体标准为: 一、城镇低保标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等9个区从410元提高到480元;花都区、增城市从370元提高到435元;从化市从355元提高到415元。 二、农村低保标准: 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335元提高到420元;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290元提高到360元;从化市从250元提高到300元。 三、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等9个区从490元提高到580元,花都区、增城市从440元提高到520元,从化市从425元提高到500元。 四、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400元提高到500元,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350元提高到430元,从化市从300元提高到3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