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4-06-06 22:36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注意事项: 1、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 2、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 3、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 4、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