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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18:33
一、钻孔施工 1、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孔位、孔距误差不得大于5公分,孔斜不大于2º。 2、终孔后必须洗孔,深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孔深误差不得大于10公分,如果验孔不合格,必须重新扫孔并冲洗干净。 3、必须严格记录混凝土、卵石层、基岩深度位置及孔内溶洞、裂隙位置,并及时告知技术人员。 4、段钻孔施工必须分序按孔号顺序进行,未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施工下序孔。 5、及时回答技术人员提出的有关施工方面的问题。 二、灌浆施工 1、钻孔验收合格后,必须及时灌浆,相邻孔不得同时灌浆。 2、基岩灌浆以5:1和2:1浆液为主,压力控制在0.2~0.5MPa,并按照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进浆量小于1升/分时,连续灌注30分钟即可结束灌浆。如果2:1灌入吸浆量大时,可变为1:1或0.5:1灌注,如果浓浆吸浆量还是很大,应采用间歇法和加处理剂法灌浆,并及时请示技术人员确定灌浆方案。 3、砂卵石层灌浆,初灌用2:1浆液,如果有灌压,应多灌该比级浆液,灌压大于0.2MPa时,可不变换浆液浓度。如果吸浆量不变或增大而灌压不上升时,可变浓一级浆液灌注,直至吸浆量变小灌压升高(应控制在0.2~0.3MPa)时,才不变水灰比。当浓浆水灰比达到0.5:1仍无灌压时,应加砂、粉煤灰、锯末、水玻璃、海带等材料进行处理,并及时请示技术人员确定处理方案。 4、灌压控制范围 :10-20m段基岩 0.3~0.5MPa7-1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