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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13:59
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2、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桩基,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4、对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5、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低应变检测数量为100%。 6、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和丙级的桩基,评价混凝土灌注桩桩身完整性采用低应变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50%。评价预制桩桩身完整性采用低应变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30%。 7、对于直径不小于800mm的混凝土灌注桩,评价桩身完整性应增加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8、对已进行为设计提供依据静载荷试验、且具有高应变检测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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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13:59
1、试验桩抽检的数量,是不能低于三个; 2、工程桩的总数量低于50时,用于检测的数量不能低于两个; 3、提供依据的试样,是不算抽检数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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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03:33
桩的检测标准主要包括强度、形状、直线度、轴心位置等方面,具体可参考国家标准GB 50007-20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桩的数量应根据所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一般需要进行地质勘察和土工试验,以确定桩的布设位置、尺寸、深度等参数。在桩的施工过程中,还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桩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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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03:33
桩的检测标准主要包括桩的质量、强度、长度、直径、形状、位置、倾斜度等方面。在桩的检测中,应充分考虑桩的使用环境和工程要求,进行相应的检测和评估。 桩的数量要根据工程需求和设计要求进行确定,一般需要进行足够的桩基测试和试验,确保桩的数量和质量满足工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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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03:33
桩的检测标准包括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和超声波检测等。静载试验用于评估桩的承载力和变形性能,动载试验用于评估桩的动力特性和抗震性能,超声波检测用于评估桩的质量和缺陷。桩的检测数量根据工程设计和规范要求确定,通常需要对每个桩进行检测,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