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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12:04
1.1 锅炉超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 1.2 严禁锅炉在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1.3 加强运行操作维护工作,防止锅炉超温超压。在机组正常运行中,要注意OFA挡板的控制,保证抹级再热器出口管壁温度低于636℃。 1.3.1 锅炉升温升压过程中,过热器、再热器疏水门全部开启,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时再逐步关闭。 1.3.2 锅炉均匀上水,保持省煤器出口水温度低于对应压力下的饱和温度20℃。 1.3.3 按规定进行锅炉各部位蒸汽吹灰,保持受热面清洁,避免受热面大面积结焦或结渣。 1.3.4 机组启动过程中,要控制炉膛出口烟温小于538℃,烟温探针可靠投入,机组并网后确认炉膛出口烟温大于540℃时烟温探针退出运行。严格控制升温、升压速度,特别是在锅炉启动初期,暖炉时间要适当控制,加强对受热面各部壁温的监视,当壁温超限时,立即停止增加锅炉燃烧率。 1.3.5 停炉后要可靠关闭各减温水门,炉膛吹扫后停止吸、送风机的运行,并关闭风门挡板使锅炉自然冷却。 1.3.6 机组大小修后启动前要进行汽包、过热器和再热器安全门活动试验;机组正常运行中每6个月进行活动试验一次,确保其能可靠动作。 1.3.7 正常运行中认真巡检,发现泄漏要及时汇报。 1.3.8 发现受热面有泄漏时,应申请停炉,以避免扩大事故。 1.3.9 建立锅炉超温超压台帐,并详细记录锅炉超温超压的原因。 1.3.10 发现受热面超温超压要尽快采取措施,如采取措施无效且保护拒动时应执行紧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