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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10:51
1. 身份证; 2. 二手房(存量房)或房屋买卖契约(合同) 合同应有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内容应包括所购房屋详细地址、建筑面积、总购房款、首付金额及贷款金额等。 3. 购房发票(提供所购房产对应的房屋总价发票。) 4. 不动产权证; 5. 在外省购房办理提取需提供相关材料,本省购房不提供; 购房所在地为所购房产的地级市或直辖市所属行政辖区。 海南省外购房的,提供本人或配偶任一方以下材料(三选一): 1.房屋所在地户籍证明材料; 2.在购房前已在该地连续正常缴存半年及以上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 3.在购房前已在该地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的公积金证明材料,已转入本省的可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