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
灌注桩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时方可破除桩头,禁止采用以淘代破、软破和爆破破除桩头。环切时注意不要伤及钢筋,钢筋弯折不能超过15°。桩头破除后,桩顶部分微凸(桩中心略高,周边略低)。
在破桩头过程中,要保护好桩头钢筋和声测管(有声测管时),不得随意弯折桩头钢筋。嵌入承台(或系梁、接桩)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破除桩头后,桩顶应无残余的松散混凝土。
扩展资料
桩基础破桩头的相关要求规定
1、控制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进场水泥要核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水泥的稳定性和强度,如储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结块的水泥,须复试后按复试标号应用。选用洁净的中粗砂,选用级配良好且含泥量不大于2%的石子。
2、搅拌混凝土配合比应按要求的强度等级、施工的坍落度、原材料由试验室从多组试配比中选取质优、价格低、利于施工的最佳配合比。
3、搅拌混凝土时,应优先选用强制式搅拌机;掺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灌注混凝土时,每次浇注高度不得大于1.5m。应随浇随振动,确保振捣密实。
-破桩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