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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02:49
可以。无须理由退(换)货 "的实施细则: 1. 未经使用、不损害下一位消费者权益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货。 2. 虽经试用、但不走样、无损污、包装完好、不影响再销售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 换。 3. 经质量主管机关监测定性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4. 国家 "三包 "规定不能退换的降等、降级的处理商品等,不损不污、不影响再销售的无须理由可 以退换。 5. 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组合音响、收音机、录音机、摄影机、空调机等 各种家电产品未向消费者当场开箱检验的,消费者开箱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无须理由可以退 换(缺少附件应给予补上);经测试校验,售后发现主要零部件故障的内在质量问题,15天内无须 理由可以退换。 6. 售出商品质量、型号发现与实际不符,未经使用,保持原状的,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7. 照相机、手表等精密高档消费品,如商品质量有问题,经检测定性后,7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8. 黄铂金饰品、珠宝饰品、玉器、玻璃器皿、陶瓷用品、贵重工艺礼品和1000元以上的商品等, 经检测定性后属于质量问题的15天内可退换。 9. 烟、酒、食品、化妆品、妇女卫生用品、贴身内衣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商品、高档小商品 (如打火机、皮带、包袋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检测定性属于质量问题的15天内可退换。 10.感光材料、音像制品、激光唱片(CD)、影碟(LD、VCD、DVD等)和游戏卡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经检测定性属于质量问题的可在15天内可退换。 11.通讯器材(如手机、BP机等)、电脑和电脑类商品及重要元件(如芯片、软件等)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经检测定性属于质量问题的7天内可退货、15天可换货。 12.易耗商品(电池、电池板、记忆棒、耳机等)不属于退货范围。 13.健身器材等商品,只要不损不污,外包装完好,可在7天内无须理由退换。 14.高档时装(如1000元以上的羊绒、裘皮、品牌类等)具有鲜明的季节性和时令性,且金额较高,故 无损污、不落令的7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如确有质量问题的,经检测定性后在15天内可以退 换。 15.对使用后价值折变较快较大的商品(如皮鞋、时装和玩具等)如质量问题不易判别时,虽不属于 退换范畴,可采用适当补贴的变通办法协商解决。 16.不属 "无须理由退(换)货 "范围的,按国家 "三包 "规定处理。 "无须理由退(换)货 "操作过程中涉 及的折旧率等技术性问题比照国家规定执行。 17.凡商品质量问题按原价计价;非质量问题按价格从低原则计价。(购买时获得现金、奖券或礼品 等,退换货时价值超过10元的应予以扣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