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4-06-22 15:35
1.幕墙与各层楼板、隔墙外沿间的缝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封堵,填充材料可采用岩棉或矿棉,其厚度不应小于lOOmm,并应满足设计的耐火极限要求,在楼层间和房间之间形成防火烟带。防火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 5mm的镀锌钢板承托,不得采用铝板。承托板与主体结构、幕墙结构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密封;防火密封胶应有法定检测机构的防火检验报告。 2.当建筑设计要求防火分区分隔有通透效果时,可采用单片防火玻璃或由其加工成的中空、夹层防火玻璃。 3.无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的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Oh、高度不低于o.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或防火玻璃墙。在计算裙墙高度时可计人钢筋混凝土楼板厚度或边梁高度。 4.防火层不应与幕墙玻璃直接接触,防火材料朝玻璃面处宜采用装饰材料覆盖。 5.同一幕墙玻璃单元不应跨越两个防火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