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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08:19
轨道交通分局,是公安局下设主管轨道交通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维护已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区域(含附属设施)的公共安全; 2.预防、制止、侦查已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区域内(含附属设施)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3.维护轨道交通区域(含附属设施)治安秩序,参与轨道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处置轨道交通区域(含附属设施)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突发性事件; 5.对轨道交通安全和消防实施监督管理;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