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4-06-20 00:36
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标准 1、 坡道和升降平台 1) 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 ,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 无障碍扶手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 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 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 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 度不应大于1/16。 6) 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 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 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 9.00 16.00 30.00 7) 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 50mm的安全档台。 8)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 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 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 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 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4-06-20 00:36
1 轮椅坡道宜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 2 轮椅坡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 ,无障碍出入口的轮椅坡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 3 轮椅坡道的高度超过300mm且坡度大于1 : 20 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4 轮椅坡道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3.4.4的规定。 坡度 1:20 1:16 1:12 1:10 1:8 最大高度(m) 1.20 0.90 0.75 0.60 0.30 水平长度(m) 24 14.40 9.00 6.00 2.40 5 轮椅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无反光。 6 轮椅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体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50m。 7 轮椅坡道临空侧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8 轮椅坡道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16 节的有关规定。 |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4-11-14 13:30
1、直线式坡道,坡面宽不小于1200,坡度不大于1:12; 2、折返双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为1:12,坡道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 3、L坡道,弧形坡道,U形坡道,折返三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小于1:12,坡度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 4、台阶及坡道组合体,适用于建筑路口,城市广场等地面高差较大地段。节省用地,方便通行,观赏效果较好。坡面要平整而不光滑,宽度要大于1200,坡度要小于5、1:12,其他由设计人定; 6、轮椅通行的坡度在不同坡度时对高度与水平长度的限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