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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20:56
高度不得超过1.5m。 《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标准》 第四十八条 主要材料半成品的堆放应做到,大型模具等材料要一头见齐;钢筋堆放整齐,用木方垫起。不得放在潮湿和暴露在外受雨水冲淋。 堆放高度,直径不准超过1.2m,圆盘钢筋不准超过1m;砖、砌块等应码成方垛,高度不准超过1.5m并距沟槽坑边不小于1.5m,防止坍塌。 第四十九条 建筑用砂应堆成方,石子应当按不同粒径规格分别堆放成方;各种模板应当按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地面应平整夯实,叠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5m; 混凝土构件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按照规格、型号堆放,垫木位置要正确,多层构件的垫木要上下对齐,跺位不准超高;混凝土墙板宜设置插放架,插放架要焊接或绑扎牢固,防止倒塌。 材料堆放的要求和准则要根据材料种类确定,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必须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材料分类、分批、分规格堆放,整齐、整洁、安全; 2、砂石料堆放无厚大底脚,堆放整齐。挂牌标明产地、规格、进场日期; 3、砖砌体堆放整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