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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19:33
54平方米,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央机关、省级机关的省部级正职办公室使用面积维持54平方米不变,市级正职的办公室使用面积由32平方米增加到42平方米,县级正职由20平方米增加为30平方米。乡级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扩展资料“新版标准”对建筑装修标准与造价也做出了严格的细化规定。从经济、节能、环保等多角度考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会议室、接待室及主入口门厅不应选用豪华灯具;外墙面不宜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主入口不应使用铜质门、豪华旋转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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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19:33
1、办公室:普通办公室人均使用面积10~15平方米,设计办公人员数在10~15人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设计办公人员数在16人以上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 2、附属用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文印室、资料室和档案室等附属用房人均使用面积10~15平方米。 3、内走廊:内走廊的净宽不得小于0.9米,走廊有窗时应采用窗帘等隔断方式。 4、楼梯:普通办公楼的楼梯净宽不得小于0.9米,多层建筑的楼梯净宽不得小于1.2米,高层建筑的楼梯净宽不得小于1.6米,并不得有垃圾道、烟道和孔洞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