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4-06-19 09:34
《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6月27日在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7月30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获批,并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条例》对适用范围和职能部门、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等各方责任,以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电动车安全管理等重点问题作了详细规范。 《条例》明确了电动车辆集中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住宅和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设置单独的防火分区和警示标识,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采取必要的技防措施,防止电动车辆登楼入户。禁止在住宅建筑的公共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厅等停放电动车辆或者为其充电。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违反规定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登高车作业场地或者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作业面设置障碍物等妨碍消防车通行、灭火救援。违反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条例》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区域内每年对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年至少组织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展一次消防演练,组织初起火灾扑救。违反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4-06-19 09:34
根据《许昌市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物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居民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灭火和逃生知识; 禁止在住宅内乱堆乱放易燃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禁止在住宅内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在住宅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住宅内乱扔烟蒂;禁止在住宅内乱倒垃圾;禁止在住宅内乱拉乱挂电线;禁止在住宅内乱装乱修电气设备。违反条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