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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00:43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34号)规定: 增值税普通发票代码的编码原则与专用发票基本一致,发票左上角10位代码的含义: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几联版,普通发票二联版用‘2’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额版本号,‘0’表示电脑版。”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第一条规定:“发票代码的调整发票代码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货运专票由‘7’调整为‘2’,普通发票由‘6’调整为‘3’。” 三、发票号码为8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