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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10:25
供水管道施工方法: 1、沟槽开挖的位置、基底标高、尺寸,应符合图纸的要求。开挖中如发现地质水文、地下管道、构造物与图纸不符,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挖沟槽弃土应及时运走,不得堆放在沟槽口附近妨碍施工和槽壁稳定,也不得阻碍交通。 3、沟槽底埋有块石、树根、废桩等物体,应予以清除或铲除。铲(清)除后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处理。 4、沟槽不允许超过图纸要求的挖深,超挖部分应由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回填,并夯压密实。 5、不得在水中挖沟槽,挖成的沟槽不得受水浸泡,沟槽底如有扰动或毁坏,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增加开挖深度,并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回填夯实至图纸要求的标高。 6、沟槽回填所用材料,应按图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制备。 7、回填物应分层摊铺,分层夯实,每层夯实厚度不得超过20-30cm,压实度应达到80%以上。 8、回填前应先排除积水,并应保护管道防腐层和接口不受损坏。 9、回填前应分两个步骤进行:管道两侧及管顶 0.5m处应先填筑,接口处应予留出,待水压试验后,管道安装合乎要求再填筑其余部分。 10、管道两侧和井室四周应同时、分层对称、回填夯实,以防管道单向填筑而移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