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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08:43
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a)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内由最远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米,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可设一个向外开启、净宽不小于1.40米的门。 b)单层建筑如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c)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时,可设1个疏散楼梯。 宾馆饭店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疏散用的门不应使用侧拉门、转门、吊装门和卷帘门,公共场所的疏散门应当采用消防安全推闩、门禁系统等先进的安全疏散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紧靠门口1.4米内不应设置踏步。 疏散宽度 宾馆饭店建筑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根据GBJl6、GB50045规定的有关疏散宽度指标和实际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宾馆饭店,其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民用建筑的宾馆饭店,其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以及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固定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3 疏散楼梯间 1 下列宾馆饭店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a) 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b) 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超过3层的地上建筑; c) 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裙房; 4 DB32/861-2005 d) 其他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 2 下列宾馆饭店建筑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a)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b) 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建筑; c) 其他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建筑。 注: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按GB50045标准确定。 3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GBJ16、GB50045、GB50098中的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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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08:43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的规定。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除满足技术条件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敷设的铜芯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1.0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75mm2;多芯电缆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5m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