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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07:50
1.保证人员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积。商场营业厅作为公共场所,顾客人流所需的面积应予充分考虑。这方面目前国内尚无规范明确规定,但根据实际情况和参考外国经验:货架同人流所占的公共面积的比例: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一般不小于1: 1. 5;较小的商场最低不小于1:1。人流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期间顾客平均流量人均占有面积不小于0.4平方米。柜台分组布置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米。 2.商场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划分防火分区。多层商场地上按2500平方米为一个分区,地下按500平方米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如商场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一倍;高层商场如果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商场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4000平方米,地下商场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2000平方米。 3.对于电梯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的孔洞,应安装防火门或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对于管道井,电缆井等,其每层检查口应安装丙级防火门,且每隔2——3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材料进行分隔。 4.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服装加工及家用电器、钟表、眼镜修理部维修部等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 5.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宜设在地下商场内,如果必须设置时,应避开人员密集的部位和出入口,且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墙上的门应采取甲级防火门,变压器下面应设有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6.空调机房进入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水平支持管上,均应按规定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门。空调风管上所使用的保温材料、吸音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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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07:50
就餐区没有特殊要求,但是厨房操作间按照最新的规范要求,必须进行防火分隔,门采用乙级防火门,开窗的话采用防火窗,明厨亮灶可采用放火玻璃进行分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