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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18:37
申报办理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方法如下: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消防验收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谋取利益。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