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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15:33
1、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 仓库) 的柱,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 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 , 不应低于0.50h 。二级耐火等级丁、 戊类地上厂房的非承重外墙, 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 其耐火极限不限。二级耐火等级厂房( 仓库) 内的房间隔墙, 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 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 3、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房和多层仓库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扩展资料: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半地下建筑(室),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2、单层、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 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火材料且铺设在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