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4-06-17 03:50
配电装置室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长度大于7m的配电装置室,应有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装置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添一个出口;当配电装置室有楼层时,一个出口可设在通往屋外楼梯的平台处。 ②装配式配电装置的母线分段处,宜设置有门洞的隔墙。 ③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若开向不属配电装置范围的建筑物内时,其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 ④配电装置室应设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防火门应装弹簧锁,严禁用门闩。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如有门时,应能双向开启。 ⑤配电装置室可开窗,但应采取防止雨、雪、小动物、风沙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 配电装置室临街的一面不宜装设窗户。 ⑥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配电装置室的顶棚和内墙面应作处理。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并压光,GIS配电装置室亦可采用水磨石地面。 ⑦配电装置室有楼层时,其楼层应设防水措施。 ⑧配电装置室可按事故排烟要求,装设事故通风装置。 GIS配电装置室应设通风、排风装置。 ⑨配电装置室内通道应保证畅通无阻,不得设立门槛,并不应有与配电装置无关的管道通过。⑩位于地下室和楼层内的配电室,应设设备运输的通道,并应设良好的通风和可靠的照明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