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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03:43
防水煤(岩)柱的类型及留设原则 在水体下、含水层下、承压含水层上或导水断层附近采掘时,为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溃入工作地点,需要留出一定宽度或高度的煤(岩)层不采动,这部分煤(岩)层称为防隔水煤(岩)柱或防水煤(岩)柱。根据防水煤(岩)柱所处的位置,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 (一) 常用的防水煤(岩)柱类型 (1)断层防水煤(岩)柱:在导水或含水断层两侧,为防止断层水溃入井下而留设煤(岩)柱,或当断层使煤层与强含水层接触或接近时,为防止含水层水溃入井下而留设的煤柱。 (2)井田边界煤柱:相邻两井田以技术边界分隔时,为防止一个矿井淹没(由突水或矿井报废引起)后影响另一个矿井的安全生产而留设的煤柱。 (3)上、下水平(或相邻采区)防水煤(岩)柱:在上、下两水平(或相邻两采区)之间留设的防水煤(岩)柱。 这种煤(岩)柱为暂时性的煤(岩)柱,在上、下两水平(或相邻两采区)开采末期或透水威胁消除后,这部分煤(岩)柱中的煤,仍然可以回收出来。 (4)水淹区防水煤(岩)柱:在水淹区(包括老窑积水区)四周和上、下水平留设的防止水淹区水溃入井下采掘工作面的煤(岩)柱。 (5)地表水体防水煤(岩)柱:为防止采煤后地表水经塌陷裂缝溃入井下而留设的煤(岩)柱。 (6)冲积层防水煤(岩)柱:为防止采煤后上覆冲积层中的强含水层水溃入井下而留设的煤(岩)柱。 (二) 防水煤(岩)柱的留设原则 (1)在有突水威胁但又不宜疏放(疏放会造成成本大大提高时)的地区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 (2)防水煤柱一般不能再利用,故要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把煤柱的宽度或高度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了多采煤炭,充分利用资源,也可以用采后充填、疏水降压、改造含水层(充填岩溶裂隙)等方法,消除突水威胁,创造少留煤柱的条件。 (3)留设的防水煤(岩)柱必须与当地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煤层的组合结构方式等自然因素密切结合,还要与采煤方法、开采强度、支护形式等人为因素互相适应。 (4)一个井田或一个水文地质单元的防水煤(岩)柱应该在它的总体开采设计中确定,即开采方式和井巷布局必须与各种煤柱的留设相适应,否则会给以后煤柱的留设造成极大的困难,甚至无法留设。 (5)在多煤层地区,各煤层的防水煤(岩)柱必须统一考虑确定,以免某一煤层的开采破坏另一煤层的煤(岩)柱,致使整个防水煤(岩)柱失效。 (6)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留设煤(岩)柱的条件时,所留设的煤(岩)柱必须满足各个留设煤(岩)柱的条件。 (7)对防水煤(岩)柱的维护要特别严格,因为煤(岩)柱的任何一处被破坏,必将造成整个煤(岩)柱无效。防水煤(岩)柱一经留设即不得破坏,巷道必须穿过煤柱时,必须采取加固巷道、修建防水闸门和其它防水设施,保护煤(岩)柱的完整性。 (8)留设防水煤(岩)柱所需要的数据必须在本地区取得。邻区或外地的数据只能参考,如果需要采用,应适当加大安全系数。 (9)防水岩柱中必须有一定厚度的粘土质隔水岩层或裂隙不发育、含水性极弱的岩层,否则防水岩柱将无隔水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