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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6 18:37
1.品牌打造。一是引入专业策划团队,进一步加强“新昌炒年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完善LOGO设计、提炼宣传口号、制作形象视频、借助乡贤力量等等,广泛推介以新昌炒年糕为代表的特色小吃; 二是定制餐具、厨师服装(含帽、围裙)等的赠送。 2.宣传推介。一是举办各级各类传统特色小吃和美食节会活动; 二是鼓励新昌特色小吃经营者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各类美食、点心大赛。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大赛金奖(一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大赛银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3000元、1500元。对获得中华名点、名小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获得浙江名点、名小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取最高奖予以奖励; 三是委托协会或公司、门店等单位组织人员参加省内外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如农博会、农展会、小吃(菜肴)大赛等,按规模大小予以受委托单位每个小吃展位省内20000元以内、省外30000元以内、港澳台50000元以内的资金补助。 3.评比活动。在新开业和重新装修后开业时间超过1年的新昌炒年糕门店中,评出一批优秀门店(店容店貌、品种质量、卫生安全、文明服务、经济效益俱佳),并授牌。 4.工作经费。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门店、企业、基地等创建项目的踏看、验收和日常监管巡查工作,用于对门店经营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培训提升,用于派驻省市政府、部门机关食堂人员的费用支出,用于相关人员开展门店建设的踏看、检查、验收和日常监管巡查等工作的工资差旅补贴(参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