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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 19:50
①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2000元; ②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3%计价,每平方米2000元; ③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计价,每平方米2000元; ④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600元; ⑤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