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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 12:23
1.规范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新建居民小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并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电力管沟、变压器容量预留、低压主干线、配电箱安装到位并预留接口)。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推进现有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场馆、宾馆以及交通枢纽(包括高铁站、机场、二级以上客运站等)、城市道路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到2023年底,达到10%的车位比例。 3.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贵阳段服务区的充电站建设,鼓励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按一定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