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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 07:57
1.建房申请人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所以如果建房申请人的户口属于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或者属于城市居民户口,那么则不能够拆旧建新。 2.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目前我国在农村推行的都是一户一宅政策,农民朋友想要在农村建房,就必须要满足农村一户一宅的条件。 3.必须要拥有宅基地及房屋证书 对于农民朋友而言拆除老房,修建新房,可以避免申请宅基地这一复杂流程,不过农民朋友必须要依靠宅基地以及房屋证书来证明该处宅基地以及房屋所有权是属于自己所有,否则将无法建房。如果农民朋友缺少这两项证书,可以要当地村集体组织开具证明。 3.不能超出规定面积 各个省份对于宅基地面积都有规定,如果原来的旧房宅基地面积超出地方规定的最大面积,那么建新时候必须按照规定面积进行建房,否则会面临罚款,或者是缴纳超出面积租金,严重的会面临拆除。 4.得到合理审批手续 拆旧建新要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要取得各种证件,首先是宅基地使用权,其次获得建设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等证件,才可以建新。未经合法的审批手续,私自翻建房屋严格来说属于违法建筑,可能面临罚款或者被拆除的下场。 5.不得超过规定楼层 现在很多人在农村修房,为了看起来气派和美观,有些人将房屋建到三四层,需注意的是如果你的房子楼层达到一定高度时,可能存在很大的危险性,房屋也可能面临被拆掉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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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 07:57
可以的啊,你先去公证处公证一下,看看你这个楼房的产权能不拆分,还有就是房产证的办理是看你土地的使用性质。 最后,你可以到土地所在乡镇规划所申请和办理翻建手续即可翻建。就这样了,呵呵,是麻烦一点!! 你还,来自国土资源局的消息,旧房是可以翻建的,但首先要持地契到土地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所办理土地使用证,然后再到土地所在乡镇规划所申请和办理翻建手续即可翻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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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 09:58
1.老旧小区改造。全省完成改造15万户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启动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各地推进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推动成片区改造;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全省新开工60个征迁改造项目。对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完善全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所有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推动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及时消除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应急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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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 09:58
农村翻建房左右、前后四至距离限几米可建房?限建几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