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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13:26
分户的条件为需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1)前提条件 根据常住户口管理规范,分户的前提条件是:分户人必须是独立居住、独立生活。所谓“独立居住”即有自己的独立房屋(房产),“独立生活”即经济独立、日常生活自理。 (2)总体原则 家庭户,一般是一个家庭立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独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家庭户的立户的一般应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家属关系, 二是同居一处; 三是共同起伙,一起生活。 一个家庭的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 受几个子女供养并轮流在几个地方居住的,应选定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3)分户的具体要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有的地方还要求已婚),而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2、另灶起火、生活自主,因而不起伙做饭而在原户内吃饭的不得分户; 3、有相对固定的、可以独自关门上锁的居住空间,而活动平房、临时借房、单元套房中分住一间、违章搭建临时棚房等情况都不得分户。 4、一户中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子女结婚后以整户(配偶为农业户口的,必须将户口迁入要求分户人的户中)为单位分户;如户口里只有一个子女的不分户; 5、夫妻离婚不分户,只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如一方(户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则以整户为单位分户; 分户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1)所需资料和手续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照片、村组同意分户证明;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警察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2)具体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