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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2024-06-14 02:58

南京新落户购房要求

已解决 悬赏分:50 - 解决时间 2024-11-17 07:28
南京新落户购房要求希望能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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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4-06-14 02:58

第一,人才引进。

1、硕士及以上学历(无年龄限制);

2、45岁以下的本科学历(包括归国留学生和非全时研究生);

3、4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南京本地人投保半年;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获得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的人员。

第二,积分落户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三部分。总分为基础分数和加分分数之和减去加分分数的累计分数。申请单位符合本办法规定,总积分达到100分,且符合落户条件的,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积分落户申请。南京新实施积分落户办法,从2019年3月1日起,房产、年龄、婚姻、落户地区等加分政策将发生变化,限制条件如下:持有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累计缴纳社会保障不少于24个月,无严重犯罪记录。

2021年2月18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南京将全面放宽对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的限制,凡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并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均可落户。而且,南京还将实现与苏州在积分落户、居住和社保缴费年限的累计互认。

与此同时,南京将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顺应人口向城市迁移的趋势,吸引更多的人才流入南京。实行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落户政策,在校期间,学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毕业后也可将户口迁往原工作单位。

二、买房政策

2017年3月16日起,南京限购政策全面升级,外地、本地人买房有区别!

以赠予方式转让房屋的,自签订赠予合同并办理赠予确认手续之日起3年内,赠予人不得再次购买房屋。对以赠予方式获得住房的家庭,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2017年5月14日起,购房者(家庭、单位)购买新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内不得转让。受赠予人在办理转让手续3年后,不得再转让。

2020年7月23日南京实施新政:夫妻离婚,其中一方在离婚后2年内购买了商品住房的,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离婚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三、买房证明书

购买南京房产需提供购房证明,购房证明分为网上和网下两种开具方式。

1、网上开具购房证明(通过手机APP

"我的南京

"办理电子购房证明)。

(1)已结婚且婚姻登记在南京的南京户籍居民;

(2)未婚或无婚生南京户籍的单身成年居民。

2、购房凭证的线下开具(各区不动产交易大厅)开具购房凭证所需资料:

(1)单身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户口本复印件(核实原件),南京市无房证明(交易大厅自助机,刷身份证开出),有离婚历史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核实原件)

(2)已婚人员的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所有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如夫妻双方婚前有离婚历史,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3、非本地户口:

(1)出具购房证明,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购房三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2)年龄在40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者,无需提供上述材料:1)硕士及以上学历;2)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或副高级);3)具有高级技术职业资格。如符合上述条件,只需提供与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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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在南京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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