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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10:53
在经历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我们这一代人对地震可谓是有了刻骨的认知了。地震来的悄无声息无法避免,来的快走的也快。来的时候什么也不带来,只带来灾难,走的时候什么也不留下,只留下一片废墟。地震给人留下最深的印象莫过于一片片倒下的房屋,那么地震后房子没了的话,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如果是一次性付清的房子,没有交付时就要由开放商担负损失,如果已经完成交付了的话就要由购房者担负损失。那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呢?这里就不得不说说购房者,银行,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了。在购房时选用贷款买房,其实是将这个房子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然后银行分期将钱打给开发商或者一次性将钱打给开发商,而买房者则每个月还贷。 这个时候的房屋的所有者其实已经在实际上是属于买房者了,所以按照合同法如果遇上不可抗因素房子倒塌了,买房者担负房子的损失的同时,还要继续还贷款哦。而如果房子没了,人也失踪了,银行也没有办法,只能终止债务关系。值得一提的是,当房屋在作为抵押物时损毁了,有抵押物债务关系就变成了无抵押物债务关系。也就是说你不还银行也那你没有办法,只能拉黑你的信用。 我国政府在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总规定,发生自然灾害所在地的机构应当协调各级对受灾地的救助,并且有救助和补贴的义务,没有赔偿的义务哦。但是国家却有巨大的协调性,从每次地震中社会各界对灾区的援助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国家是会为那些蒙受了巨大损失的灾民们谋划出路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每次发生了重大灾难我们的重建工作总是非常迅速的进行,不得不说,我们的国家真的很棒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