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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10:02
公积金划转办理材料 职工办理委托提取逐月划转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开具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书》、身份证、还贷卡(须为借记卡),主借款人须到中心办事大厅面签委托协议。由于宁波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管理,全市的业务系统未统一,数据不能共享,因此您配偶如果缴存在北仑的,目前无法实现跨区域的委托提取划转业务。 您购房后如果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到办事大厅或延伸网点办理提取业务。购买二手房的,提取时需提供:房产证、契证、身份证、提取申请书。购买期房的,提取时需提供:购房合同、20%以上首付款发票、身份证、提取申请书。 如何办理公积金自动划转 在柜台支票、现金缴存的方式上,增加资金划转缴存方式,单位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协议书》后,可采取约定账户划款方式。办公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自动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与原有模式相比,省去了单位在公积金窗口办理完审核手续后还需二次取号排队到建设银行窗口递交支票或现金等审核手续,极大节约了单位经办人员的时间,而且自动划转可使缴存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当日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