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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11:54
别墅露台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05m。根据为:《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条文说明:第2款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据有关单位1980年对我国14个省人体测量结果:我国男子平均身高为1656.03m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为994+20=1014mm,因此在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中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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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11:54
1、阳台的标准高度是分为两种情况的,一则是楼层是6层以下的,其栏杆高度应当不低于1.05m。二则是6层以上的修建应当不低于1.1m。 2、对于更高层修建应当不高于1.2m,栏杆高度是从阳台装置的地上在直至栏杆扶手顶面的笔直高度核算,若是杆杆底部有高度低于0.5m的可脚踏部位,则应当从可踏部位顶面核算,通常在设计图纸上都有的规则,通常是不小于1.00m的。 3、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该低于1、05米,临空高度在24米及24米以上(包含中高层住所)时,栏杆高度不该低于1、10米。栏杆高度应从楼地上或许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笔直高度核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米,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米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