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REITs试点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各市州要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同的筹集建设方式,分类确定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申请审核工作流程等管理要求。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岳阳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人口流入分布、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等条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情况,坚持供需匹配,从实际出发,因城施策,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支持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促进产业园区发展,实现职住平衡。其他城市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进行改建,以及在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其他未列入重点发展城市的,可根据当地人口规模、产业发展和实际需求等情况,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确定为重点发展城市。
通知指出,积极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债券,支持各地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支持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其探索形成规范、健康、可持续的经营模式。各地要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实施监控指导,定期公开周边市场租金参考价。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湖南等三地发布房地产管控政策 落实房住不炒导向
近期房地产市场政策松动似有预期,不过多地相继发布了政策,持续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管控。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梳理,1月4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了《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同日,据“湖北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1日起《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监管办法》将开始实施;近日,西宁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了碧桂园等5家房企。
在业内看来,此类管控措施进一步说明,当前各地将继续严管房地产交易秩序,积极促进房企经营健康和化解交易风险。
“无论是省级部门还是市级部门,都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了各种形式的管控,包括房地产交易风险的提示、房企信用监管制度落实、严管房企日常经营活动。类似监管也说明,虽然当前房地产市场政策以放松为导向,但各类违反房地产交易秩序、干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行为,也依然会被纳入监管。”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他还认为,相关房企在经营过程中,更是需要合规进行,若是炒作市场和炒作房价,依然容易被监管。
“此类省市做法,对于全国其他省市也是有积极借鉴意义的,依然要真正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导向。”湖南:发布11项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1月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湖南省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此次发布提示了11项风险。主要包括房企无证销售等情况下的资金损失风险、购房者受虚假宣传等影响的交易风险、购房者伪造购房资格和使用违规资金购房的违法风险等。
具体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就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就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就是风险;开发企业以提供购房优惠为名只签订线下合同的就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就是风险。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就是风险;购房者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的就是风险;开发企业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就是风险。西宁:加大楼市整治约谈5家房企近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吾悦广场、碧桂园等5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
约谈过程中,通报了西宁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乱象问题及近期专项监督检查情况,与上述企业签订了约谈责任书,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全面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经营负责人要履行好经营责任,认真学习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按规办事,将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开展各类经营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加强行业自律,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广大消费者、老百姓负责。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此举是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对此次检查中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严罚重处,并纳入失信名单予以公布。
武汉:炒作学区房被纳入监管1月4日,据“湖北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1日起《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监管办法》将开始实施。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增加了18项信用信息记分标准。其中,学区房炒作房价将被纳入监管。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列举的信用信息扣分情形共65项,比旧办法多出18项。
其中,对于开发商利用教育资源吸引购房者,新办法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新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实行“警示名单”制度。开发企业信用得分低于75分,或一年内同类违法违规行为出现3次及以上、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给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纳入“警示名单”;信用得分不低于90分的开发企业,可享受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支持。对于纳入“警示名单”的开发企业,武汉市房管部门将约谈其负责人,暂缓受理企业新建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申请,并由武汉市信用平台向公众发出警示。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直属单位
(一) 招标办暂无资料!(二) 劳保办省劳保办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部以及省政府有关劳动保险制度改革的方针和路线、法规和政策;二、负责制定和修改湖南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和规定;三、负责全省劳动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和调剂余缺;四、负责对市(州)、县(市)劳保机构及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帮助;五、负责审核建筑业企业劳动保险基金拨付标准;六、负责省管工程项目劳保基金的收取、拨付和管理;七、负责向上级和同级财政、劳动社会保险部门报送报表,汇报工作;八、负责编制湖南省劳动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九、及时完成上级及厅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公开办事依据一、省政府《关于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行业管理问题的批复》(湘政办函[1992]249号)。
二、省建委、省劳动厅、省财政厅、省建行联合发布《湖南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湘建[1992]管字第467号)。
三、省建设厅、省政财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的规定》(湘建建[2003]265号)。四、省建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会计制度》(湘财[94]综字第158号)。五、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不得减免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通知》(湘政电传[1997]第81号、湘政办明电[2001]66号)。六、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02]578号)。
七、国家计划委员会收费管理司《关于建安工程劳保收费的函》(计司收费函[1998]第44号)。八、建设部《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建人[1996]512号)(建人劳[1998]73号)、(建人教劳[2000]146号)。公开办事程序一、劳保基金的收取:1、在工程报建时,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按工程造价(中标价)的3.5%向建设单位计取劳保基金。
鉴于竣工结算一般大于报建造价的实际情况,在单位工程造价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增加30%预收劳保基金,一并列入工程造价。工程竣工后,按工程审计结算通知书或结算单办理劳保基金结算,实行多退少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批准减免。
计算式:应收劳保基金=工程造价(中标价)×3.5%×1.3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计算式:应收劳保基金=工程造价(中标价)×3.5%×1.3÷1.0352、对于工期长、工程量大(5000万元以上)、分年度投资的项目,在办理劳保基金的收取时,可以实行分期缴纳,签订缓交协议,首次缴纳时,不得低于应缴数额的30%,余款按双方签订协议的期限按时交纳。二、劳保基金的拨付:凡是收取了劳保基金的工程项目,建筑业企业持工程项目审计结算通知书或结算单,收款收据复印件、《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拨付手册》、企业《申请拨付劳保基金报告》及拨付劳保基金收据,严格按照湘建建[2003]26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劳保基金拨付手续,办理拨付实行集中办公。拨付具体标准如下:1、凡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内建筑业企业按劳保基金基本部分的100%进行拨付。
对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拨付的劳保基金不够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建筑业企业,可以在工程进度完成50%以上实行预付,预拨时必须提供建筑业企业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收费单且预拨的最高额度为劳保基金基本部分的70%。2、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内建筑业企业拨付劳保基金基本部分的50%。3、已参加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且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进湘施工备案登记的外省来湘建筑业企业,按劳保基金基本部分的50%拨付。公开办事纪律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公务;二、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勤政廉政、忠于职守,团结奋进、高效务实”的工作准则,不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接受社会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三、在工作中,不准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四、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能一次办好的事情,必须及时办理;手续不全的,一次性讲清所需资料;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讲清原由。对基层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呈报厅党组和主管领导;五、讲究仪表,待人和气,礼貌用语,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办理《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拨付手册》需提供的资料一、企业申请办理《拨付手册》的报告(企业的基本情况)。二、企业资质证书附本(验原件,留复印件);三、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四、参保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五、市、州所管辖的建筑业企业按规定办理《拨付手册》,由当地劳保办审查后,除出具参保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之外,还应有市、州上报的《建筑业企业领取劳保基金拨付手册汇总表》一式两份。
省管工程劳保基金拨付程序一、拨付劳保基金时间:每月25—27日(节假日顺延)。二、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拨付劳保基金的资料进行核实、审批后拨付。三、建筑业企业申请拨付劳保基金必须提交的资料:1、《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拨付手册》;2、申请拨付劳保基金报告(统一印制);3、建设单位缴纳劳保基金收据复印件;4、建设项目审计结算通知书、工程项目结算单;四、建筑业企业开具拨付劳保基金统一结算收据(三) 质安监总站 我省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工作1.按照法定范围对工程质量实行全方位、各过程监督管理;2.发现违反质量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规范、标准的行为,督促责任方及时纠正处理,记录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质量行为;3.接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开展管理工作;4.及时、调查处理工程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5.组织质量监督、检测、试验人员业务培训;6.引导企业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质量创优机制;7.做好检测试验机构年审和管理工作;8.完成省领导和厅里交办的其它质量管理工作。我省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主要工作1.对受监工程安全实行监督管理,记录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安全行为;2.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3.开展预防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4.组织企业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5.监督调查处理和按规定上报重大安全事故;6.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7.组织安监人员业务培训,一、二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事故责任人员学习班;8.完成省领导和厅里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四) 定额站 计价中心1、 负责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以及费用定额、劳动定额和工期定额等取费标准的编制、修订、补充,以及一次性补充定额的编制、工程类别的划分等,并承担管理工作和解释工作;2、 负责调研、测定、编制人工、机械费预算价格并做好人工、材料、机械的定额、定价工作,并负责监督调解工程造价经济纠纷;3、 研究制定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并承担管理与解释工作;4、 开展工程造价合同的管理等;5、 指导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的有关业务工作。信息中心1、 负责造价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并负责维护管理计算机;2、 管理服务器,管理已开发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和远程通讯系统,并负责网络会员的关系管理;3、 搜集、储存、分析已完工工程造价资料,并做好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4、 负责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与管理办法的制订与管理、建筑材料信息搜集及软件管理与销售;5、 《定额与造价》的编辑、发行与广告工作。造价协会1、 做好造价咨询单位资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计价人员资格的管理、年检和审查工作;2、 负责造价师注册、考前培训、继续教育及管理,预算员岗位培训等;3、 维护会员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之间、行业之间的有关问题;4、 及时传达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沟通会员与政府间的联系;5、 制定行业公约,维护公平竞争;研究探讨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行业发展、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及行为规范等理论与实践问题;6、 开展行业调查和科技创新,促进现代化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行业的运用,探索合理确定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方法,向行政部门提供建议。
综合管理部1、 做好总站日常行政、人事工作,负责总站重要行政、人事文件的管理;办理人员调动,考勤管理、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 拟订总站有关文件,制订与完善总站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做好总站的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工作;3、 召集总站有关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接待来往客人以及外界联系工作;4、 管理印章,拟写各种证明、介绍;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文书及各类资料收发;5、 负责做好全站行政后勤服务工作;管理全站财产,做好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工作;总站车辆管理、使用与维护;6、 负责各部门关系的协调、处理。战略规划部1、 广泛收集与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情报、资讯与最新动态;分析、研究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条件与发展趋势;2、 组织制定行业调研计划,并组织实施;3、 对所得情报予以汇总、分类,整理归档,并每月向站长提交相关情报与分析报告; 4、 负责对总站的发展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可行性建议;5、 组织提出总站的总体发展战略、方针建议;编制总站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6、 总站行业研究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保管。财务监督部1、 参与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定期组织召开财务成本分析会,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2、 负责组织制定总站的财务收支计划、财务成本计划以及具体实施计划3、 组织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业务分析报告;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依法缴纳国家税收;4、 负责所有费用和原始凭证的审核报销工作,并计入相应的费用开支渠道;5、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结合经营服务和财务成本计划,制订物资消耗计划,并提出降低物资消耗的具体措施6、 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日常收付、保管工作;管理好固定资产,建立台帐,按月计提折旧;7、 定期归集、整理和审查会计帐目与档案,并负责保管。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1、 总站办公区与宿舍区的房屋建筑维护、修缮管理;总站办公区与宿舍区公共区域、走道等环境卫生保洁;总站水电设备维护、液化气、变、配电室管理;总站办公区与宿舍区安全、消防、供水管理及公共场所秩序的执行工作;2、 内部通讯设施、公用电视设备管理及代收代缴各种公共费用;对办公、客房用空调器、热水器、饮水机等代管与维修;办公区和宿舍区的热水供应;环境绿化美化工作;3、 处理住户投诉及紧急事故处理工作;4、 总站的报纸信函收发工作;本中心办公用品、水电、维修等器具采购发放管理;车辆管理与清洗保洁工作。(五) 科研院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由湖南省编制委员会、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1987年8月以湘编直[1987]120号文批准成立,系省级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省建设厅直属单位。院现有职工11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5人,工程师56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5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6人,注册规划师3人,注册监理工程师15人,注册建造师7人。主要从事建筑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建筑工程质量(含材料、设备、环境、钢结构、节能保温)检测、建筑工程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设计与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地基与基础施工、工程装饰、建筑防水、建筑物鉴定与加固等技术服务及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此外,院还设有桩基研究与试验基地和建筑材料开发生产基地。2005年6月,全院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我们将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朝着专业化、知识化、集团化的发展目标迈进,努力打造“建科”品牌,竭诚与社会各界朋友携手共进,同创辉煌。
(六) 建设干校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于1985年经湖南省建设委员会报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编委、省教委批准成立,为正处级全民事业单位。学校主要承担全省建设系统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学校经湖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并设湖南省城乡建设电视(职业)中专学校,在全省各州、市设立了分校和教学点,被湖南省教育委员会定为全省建设类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的主持学校。先后与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办学。
开设有中等学历职业技术教育;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电大普通班专科学历教育和成人大学专科、本科函授学历教育。荣获湖南省职业技术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二项,三等奖一项。学校成立以来,已为全省建设系统和相关行业培养输送中专学历毕业生2万余名,全日制和业余大学专科、 本科学历毕业生1500多名,培训各类人员近1.5万余名。
学校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本着立足建设行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坚持与时俱进,正在朝着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方向发展。(七) 建筑设计院暂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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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 重庆:“渝快办”(个人办事服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委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注册)登录新系统◆ 北京: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 福建: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甘肃: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河南:河南政务服务网◆ 湖南: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湖北政务服务网◆ 河北: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黑龙江建设网-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申办(网上办事平台)-人员证书事项-建设执业注册资格证事项◆ 江苏:江苏建设人才网◆ 江西:江西住建云平台,在“个人服务平台-执业注册”栏中发起申请◆ 广西:广西建设网◆ 广东: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吉林: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二级建造师管理”即进入“吉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 辽宁: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陕西: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山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天津: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云南:云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网(平台登录企业用户人员管理)更多省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网站,请咨询当地住建厅或住建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是什么证书?
职业资格证就是指,各行各业、各种职业的从业资格,经过考核认证后颁发的证书。例如:政法颁发的律师证,医疗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资格证",劳动技术部门颁发的各工种操作证,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从业资格证等等。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编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指南
您好,请百度搜索这本书,《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指南》应监理从业人员推行行业标准化服务和企业对现场监理部工作考核的需求而编写,旨在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和管理水平。《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指南》内容全面,将监理实践经验升华为指导理论,着重挑选了施工监理阶段的37道工序(工作点)作为编写对象,对每道工序(工作点)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工作依据、工作要素、工作程序、方法与措施、工作质量标准等都作出了详尽规定,是现有建设工程监理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补充,是一本实用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工具书,也可作为监理行业服务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指南》适合行业管理和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相关高校师生、企业领导、建设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监理工作者使用,也可作为监理人员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实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