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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最新版本是JGJ80-201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最新是那个版本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最新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这个版本。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
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是事故预防的重点之一。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叉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一、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一是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三是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四是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五是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六是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二、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 一是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二是遇到大雾、大雨和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三是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
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三、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
当高层建筑高处超过24米以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保护设施。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四、攀登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1、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跃。2、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体攀登。3、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5、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是
法律分析:1、5米以5米以上的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2、登高作业过程中使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要求牢固可靠,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
3、作业现场应设有警示标志或栏杆,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作业时必须设有专人监护。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持证上岗。5、高处作业实施作业前,应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未经审批者,不准擅自进行作业。6、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具体分工,使作业人员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系统安全后,方可指挥作业。
7、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8、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9、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衡,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板、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0、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11、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2、防护棚的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13、一般情况下禁止上下重叠作业。因工作需要,不得不上下重叠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14、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待全体人员安全撤除后,负责人和监护人方可离开。15、连续多班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记录。法律依据:《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 凡是符合国家标准局发布的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83)及本规定第五条所指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的,必须办理化工企业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表)。第七条 《高处作业许可证》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审批人员应赴现场认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第八条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经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或停止作业。第九条 凡属二级以上及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应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制定登高作业的施工方案及周密的安全措施。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必须详细写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
第十条 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5)。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拴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构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替,拴挂必须符合要求。
安全帽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1),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领带。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焊接时应避免火星落入网里。第十一条 高处作业所用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70度为宜,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监护。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带并应有人监护。
第十三条 在吊篮内作业时,应事先支吊篮拉绳进行检查,吊篮所承受的负荷应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要挂在主绳的扣件上,并有专人监护。吊架所用钢丝绳的粗细应根据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负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制动闸必须灵敏可靠。第十四条 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地方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并设置防护用具,以防发生意外。
第十五条 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要符合安全要求。因工作需要移开盖板时,必须及时加设栏杆,因工作需要移开栏杆时,必须加设盖板或其它防护措施。第十六条 上石棉瓦、瓦棱板(薄板材料、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
第十七条 凡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同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禁止上下垂直作业,确因工作需要时,要设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第十八条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或他物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第十九条 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厂长(或总工程师)需亲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