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内容是指事物所包含的实质性事物。
一个艺术作品的表现、基本含义、意味或审美价值。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什么叫绿色施工,有哪些要求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绿色施工的要求如下 :1、在临时设施建设方面,现场搭建活动房屋之前应按规划部门的要求取得相关手续。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选用高效保温隔热、可拆卸循环使用的材料搭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并取得产品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2、在限制施工降水方面,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方法,隔断地下水进入施工区域。
因地下结构、地层及地下水、施工条件和技术等原因,使得采用帷幕隔水方法很难实施,施工降水方案经过专家评审并通过后,可采用管井、井点等方法进行施工降水;3、在控制施工扬尘方面,工程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按《绿色施工规程》的要求,做好洗车池和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密闭存放装置、沙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和生活区绿化美化等工作;4、在渣土绿色运输方面,施工单位应按照的要求,选用已办理“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持“渣土消纳许可证”从事渣土运输作业;5、在降低声、光排放方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注意施工工期安排及已签合同施工延长工期的调整,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扩展资料:绿色施工的措施1、建设和施工单位要尽量选用高性能、低噪音、少污染的设备,采用机械化程度高的施工方式,减少使用污染排放高的各类车辆。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间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
硬质围栏/围档的高度不得低于2.5米。3、对危险废弃物必须设置统一的标识分类存放,收集到一定量后,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4、合理、节约使用水、电。
大型照明灯须采用俯视角,避免光污染。
绿色建筑监理工作要主要内容和控制措施
绿色建筑监理工作要主要内容和控制措施 绿色建筑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国内外的发展也不平衡,目前国内尚缺乏系统性的理论和实践,随着建筑环境的变化、新材料的不断出现、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均为绿色建筑的实践提供了广阔的天地。那么绿色建筑监理工作要点与控制措施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1、几个基本概念 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是否采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监理”,显然对监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目前与“绿色建筑”相关、相近的几个概念乍看几乎一样,其实含义是各不相同的,为了更好地做好监理工作,对“绿色建筑”等几个相关名词、概念,结合有关规范、文件的规定做如下概述: 1.1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指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符合“四节一环保”要求,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
1.2 绿色施工 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1.3 绿色建筑施工 绿色建筑施工是指为达到绿色建筑的建设目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利用绿色施工手段,实现绿色建筑“四节一环保”的施工活动。 1.4 绿色施工监理 绿色施工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绿色施工相关标准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进行监督管理,使工程施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的服务活动。 1.5 绿色建筑监理 绿色建筑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与绿色建筑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绿色建筑进行监督管理,使工程项目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的服务活动。
1.6 绿色建筑工程监理 绿色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与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进行监督管理,使工程项目及其施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的服务活动。 2、绿色建筑的特点 2.1 绿色建筑具有全寿命周期性 要达到“四节一环保”的目标,这就要求建筑无论是规划、选址阶段、实施阶段,还是投入使用阶段都要考虑到如何减少资源的消耗、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相处和对周围环境的保护,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将建造成本与使用成本和维修成本综合考虑,体现出绿色建筑的全寿命投入。 2.2 绿色建筑的具有环保性 绿色建筑要求尽可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循环利用、降低污染,故在绿色建筑的设计、建造和投入使用时,最大可能地使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等),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
2.3 绿色建筑具有综合性 在绿色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应从现场的质量、安全、环境影响、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材料与资源、室内环境质量等多因素综合考虑,力求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尽量少地破坏和恢复原有自然状态,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节约材料消耗。另外,绿色建筑将涉及到教育、设计、施工、建材制造、建筑设备生产、物业管理、装饰装修、能源生产和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2.4 绿色建筑的经济性 绿色建筑通过合理的设计和施工组织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能源消耗、降低重复劳动、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可再生资源,以降低全寿命周期的成本,体现了绿色建筑的经济性。
2.5绿色建筑公众认识的矛盾性 目前,绿色建筑的收益有部分是公益性、长期性的,惠及子孙后代,故出现了一些矛盾: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与减少资源消耗、废物排放的矛盾;良好愿望与难堪现实的矛盾;经济投入与销售的矛盾,据不完全统计,一般的绿色建筑将增加建造成本约10%左右,导致销售价提高,导致普通业主不愿意接受。 3、绿色建筑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监理工作的方法、程序、手段与平常的监理工作没有大的差别,但监理工作的内容主要将侧重于与绿色建筑有关的一些活动,包括:编制与绿色建筑相关的监理规划、细则、审查与绿色建筑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所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隐蔽工程验收等是否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等,通过监理工作以确保绿色建筑目标的实现; 3.1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绿色建筑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时,除了通过程序性、针对性的审查外,尚应重点审查其内容应包括: 3.1.1 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地点、工程特点(包含土石方与地基工程、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保温及防水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拆除工程)、施工环境、工程参建单位等。
3.1.2 编制依据。 3.1.3 绿色建筑建设目标、绿色施工目标。应核查是否与设计和合同规定一致; 3.1.4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1.5 绿色建筑技术措施。
应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等五个方面所采用的技术措施。 3.1.6 绿色施工技术措施。应包括施工管理、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六个方面所采用的技术措施。 3.1.7 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的资料管理等。
3.2 项目监理人员应检查绿色建筑的“四节一环保”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建立台账。 3.2.1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建立情况,环境保护计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制定情况,节地与室外环境的土地利用、室外环境、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3.2.2 节能与能源利用的建筑与围护结构、供暖通风与空调、照明与电气、能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3.2.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节水系统、节水器具与设备、非传统水源利用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3.2.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材料节约和利用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材料选择、材料节约、资源再生利用等方面的措施。 3.2.5环境保护的资源保护、人员健康、扬尘控制、废气排放控制、建筑垃圾处置、污水排放、光污染、噪声控制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室内环境的声环境、光环境与视野、热湿环境、空气质量等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3.3 绿色建筑施工质量的检验与验收 项目监理人员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导则、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规定,做好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和验收。 3.4 绿色建筑的预评价与评价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报告及绿色建筑工程资料,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等进行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报告。在预评价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符合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报告。
并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绿色施工星级评价,对星级评价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符合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绿色施工星级评价报告中签署意见。 4、绿色建筑的监理控制要点与应对措施 4.1设计阶段 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2014)的要求,在设计阶段应将与本工程相关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做好分解,并作为控制项,要求必须达到;将参与打分的指标分为“一般项”和“优选项”,按照申报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所要求的指标值进行控制,把确定的指标纳入设计任务书,作为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监理应审核任务书中有关绿色建筑各项指标的全面性、完整性和适宜性。整理确定后的指标既是设计工作的依据,也是审核设计成果的依据。同时协助业主做好: 4.1.1 设计前期。
主要审核地勘报告和相应文件是否符合需要,以确定选址有无受到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以及在拟建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同时应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确定环境噪声等在要求范围内。 4.1.2 施工图设计阶段。主要核查建筑物的日照、采光、通风、隔声、热工等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利用可再循环材料、当地可再生能源、采用高性能材料、利用各种水资源和充分利用非传统水源等,同时要核查结构选型、电气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给排水设计是否合理与综合利用,自然采光是否与人工采光进行有机的结合,是否有对人体健康与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发生。
4.2 施工阶段 在工程开工前应通过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等形式就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的控制、监理工作程序与方法等内容,切实做好对施工单位的交底工作,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出有针对性的绿色建筑施工的专项方案,项目监理部应结合《绿色施工导则》以及设计文件中有关绿色建筑的要求,对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对相关材料、设备进行检验,对需要检测的材料、构件、设备进行抽样检测,对施工过程分阶段进行检验、并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4.2.1 节地监理要点 拟建工程项目的位置、场区布置应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建筑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建筑场地内应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建筑布局应符合日照模拟分析报告、规划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日照标准的规定,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并实施动态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并尽量减少占地。
施工总平面布置宜能充分利用和保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等,职工宿舍应满足现行规范、规定等要求。 4.2.2 节材监理要点 4.2.2.1周转材料的控制 尽量采用构件式、工具式的脚手架和支撑体系,采用工具�。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的 "附件" 有哪些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细则 2015(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示范性,统一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检査和验收的要求,强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示范过程中的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全国建筑业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与验收指南》等文件精神制定。
第三条 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培育样板工程、强化过程控制、严格检査验收等原则进行。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程序第四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1.申报工程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建筑面积原则上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特殊情况下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偏远地区可适当放宽);市政、交通等其他工程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 5亿元人民币。2.申报工程应是开工手续齐全,投资到位,绿色施工的实施能得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3.申报工程的绿色施工策划文件应齐全,申报手续应在工程中标或基础施工阶段完成。4.申报工程的绿色施工目标应达到优良等级;并应列为省(部)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5.申报工程应明确各种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具体目标。第五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1.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资料应由省市行业协会或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企业集中申报,受理单位为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2.申报资料应包括《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及《绿色施工策划文件》,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一份纸质资料。
3.申报时间为每年三季度。4.每批示范工程数量一般不超过300项,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企业应在指标限额内申报。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第六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负责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立项评审、过程检査和验收工作。
第七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应在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企业检査的基础上,进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过程检査(验收)。第八条 承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部要健全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策划书,釆取切实措施,强化过程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实施,使其成为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环境效益好的样板工程。第九条 过程检查和验收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第四章 过程检查第十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请过程检查的条件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50%以后,主体结构施工70%之前的工程;2.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企业应向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国资委管理 的建筑企业提出过程检杏申请(表1),并填写《绿色施工示范工 程检查成果量化统计表》(表2);3.过程检查应按《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进行。第十一条 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企业应会同绿色施工分会统筹安排本地区(单位)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检查计划(表 3)第十二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过程检査应釆用委托检査、绿色施工分会组织检查等两种方式进行1. 委托检查委托检查是指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选派专家组长,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国资委管理的企业选派有绿色施工分会考 核通过的当地专家组织检查。2.被委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拥有绿色施工分会考核通过的专家不少于30名;②连续三批开展中建协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数量不少于10项;③连续三批通过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的项目数量不少于5项。3.绿色施工分会组织检查不满足以上委托检查条件的地区(单位),由绿色施工分会组织检査。
第十三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过程检查组成员、1.过程检查组由1名专家组长和2-3名专家成员组成。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主、监理及企业绿色施工负责人参加检查。3.过程检查专家成员任职资格①进入中国建筑业协会及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专家库成员,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绿色施工专家证书;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0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③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现场复査工作。4.过程检查专家组长任职资格专家组长应由专业技术能力强,长期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业内影响力较大,或参加过5次以上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过程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 过程检查资料1.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综合报告(PPT),内容至少应包括工程进展情况、绿色施工策划及实施情况、阶段评价情况及批次评价 情况、企业和当地检查情况、目标实现情况、创效与技术创新情 况等;2.工程项目绿色施工影响因素分析资料;3.过程控制记录及影像资料;4.绿色施工批次、阶段评价资料;5.绿色施工策划文件(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第十五条 现场检查流程1.听取施工单位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报;2.现场检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情况;3. 查资料并质疑;4.与业主和监理座谈了解绿色施工情况;5.专家讲评;6.提交专家评审意见。第十六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过程检查应达到《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规定的优霞等级,并应对绿色施工技术创新与创效情况进行考核。第十七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委托检查的专家组,应在检査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检查/验收)用表》(表4)、《工程项目过程检查意见书》(表5)和《(省/地区)过 程检查综合情况》(表6)提交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
第十八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应对釆取委托检査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按总量20%~30%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申报检查情况差别较大时,应对相应组织单位综合情况进行评估,并对相应地区(单位)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重新组织检查。第十九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过程检査未能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经复检仍不通过者取消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第五章 验收第二十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请验收的条件1.工程主体结构完工,装饰和机电工程完成70%以后;2.验收除按《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 )评价外,还应对技术创新与创效情况进行验收;3.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企业应向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国资委管理 的建筑企业提出验收评审申请(表1),并填写《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成果量化统计表》(表2)。第二十一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视具体情况,采用会议集中验收和现场抽査验收两种方式1. 会议集中验收每年年底一次,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将初验结果汇总,组织专家进行验收。2.现场验收依据验收比例,对过程检查中发现的较好和较差项目,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组织进行现场抽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 现场验收的程序与要求1.听取施工单位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报;2.现场检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情况;3.核查资料并质疑;4.与业主和监理座谈了解绿色施工情况;5.专家讲评;6.提交《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意见书》(表7)。第二十三条 验收资料要求1.纸质资料①《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申报表》;②《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过程检查意见书》(扫描件);③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成果量化统计表。2.电子资料:①《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申报表》;②《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过程检查意见书》(扫描件);③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成果量化统计表;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会签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证明(扫描件);⑤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总结报告;⑥技术创新与创效资料;⑦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绿色施工章节和绿色施工专项方案;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汇报资料PPT;以上资料各一份,报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第二十四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发布①专家组根据终审情况,填写《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情况一览表》,并按要求分别由专家组组长签署意见;②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正式行文发布,并召开会议颁发证书。
会议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承办。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通过评审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如发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的工程,经核实后取消其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称号,并予以公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