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好,欢迎来到有货号
15092919199

脚手架的栏杆怎么设?

 发布时间:  阅读:0

脚手架的栏杆怎么设?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第二章术语符号是这样讲的,2.1.6“敞开式脚手架”是指“仅设有作业层栏杆和挡脚板,无其他遮挡设施的脚手架”,所以严格来说应该是只设置一层的挡脚板和栏杆,但是我们要知道,130规范是上世纪80年代的产物,其所定义的“敞开式脚手架”,与当时劳动力成本低、钢材匮乏的社会背景相适应,施工单位也能比较自觉的按照规范来执行。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国家钢铁产量逐年提高,脚手架钢管和扣件等已不是紧缺商品,同时劳动力成本却日益上涨,施工单位不再愿意花大量的人力在有操作作业时设置防护栏杆,操作作业结束后拆下防护栏杆,脚手架防护栏杆往往随着工程进度逐层设置,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与脚手架架体同时拆除。

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文明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在“安全第一”已成为人们共识的这一社会大环境下,没有哪个部门、哪个单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根据“130规范”的规定,将非操作层的防护栏杆全部拆除,所以我们应该对“敞开式脚手架”的含义做新的解释。

据我所知,目前施工现场(特别是在南方发达地区)脚手架常见的做法是在每步内均设置防护栏杆(扶手杆和挡脚杆各一根),你也可以这样做。但是这样做必须在理论计算的时候修改一些参数,如130规程附A-1,附录A-3等,每层都设置栏杆和只有一层设置栏杆,其自重和挡风系数将近要增加一倍,这不是个小数目,很多施工单位都忽略了这一点。

移动脚手架的施工

第一条:购买脚手架时,必须选择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单位.第二条:购买的脚手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第三条:购买的脚手架应附有质量检验报告.第四条:脚手架的构配件上必须标明生产厂家的生产日期.第五条:脚手架租赁时,选择的租赁单位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第六条:租用的脚手架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书和检测证明.第七条:对租用的脚手架,要与租赁单位签订质量协议,租赁单位对出租脚手架的质量负责.第八条:新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第九条:新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条:新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第十一条:旧钢管要检查锈蚀和弯曲程度,当锈蚀深度和弯曲程度超不定期规定值时不得使用.第十二条:扣件和脚手板尺寸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且必须有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第三章 脚手架的抽检第十三条: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清理出场.第四章 脚手架的搭设第十四条:脚手架搭设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如下计算:1)纵向,横向水平杆等受弯构件的强度和连接扣件的抗滑承载力计算2)立杆稳定性计算3)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的计算4)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若计算结果不在允许范围内,应重新调整搭设方案.第十五条: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第十六条:脚手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得相对进行.每搭完一步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第十七条:底座,垫板应放在准确的定位线上,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第十八条: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纵向和横向扫地杆,连墙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的搭设也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第十九条: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第二十条:剪刀撑,横向斜撑的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撑在垫块或垫板上.第二十一条: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第二十二条: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第二十三条:在主接点处固定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第二十四条: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第二十五条: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且上栏杆与作业面高度应力1.2m,挡脚板高度应不小于180m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第二十六条: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第二十七条:脚手板对接或搭接铺设时应按要求尺寸铺设.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班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第五章 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第二十八条:脚手架验收实行报验制,每两层报验一次,报验前须经施工企业自检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对脚手架搭设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第二十九条: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1,脚物架搭设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包括:1)脚手架的平,立,剖面图2)脚手架基础作法3)连墙件的布置及构造4)脚手架的转角处,通道洞口处构造5)脚手架的施工荷载限值6)脚手架的计算.一般包括脚手架稳定或搭设高度计算以及连墙件的计算7)分段搭设或分段卸荷方案的设计计算8)脚物架搭设,使用,拆除等的安全措施2,脚手架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分类合格标志.3,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4,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5,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第三十条:脚手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的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应着重以下各项,并记入施工验收报告.1,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2,安全网的张挂及扶手的设置是否齐全.3,基础是否平整坚实,支垫是否符合规定.4,连墙件的数量,位置和设置是否符合要求.5,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第六章 脚手架拆除第三十一条:拆除脚手架前,班组成员要明确分工,统一指挥,操作过程中精力要集中,不得东张西望和开玩笑,工具不用时要改入工具袋内.第三十二条: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脚应穿软底鞋.拆除挑架等危险部位要挂安全带.第三十三条:拆除脚手架前,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在交通要道设专人监护,禁人入内.第三十四条:严格遵守拆除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第三十五条:拆除脚手架的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不得往下乱扔.第三十六条:拆除的脚手架杆,脚手板,钢管,扣件等材料应往入传递或用绳索吊下,不得往下投扔,以免伤人和不必要的损失.第三十七条:拆除过程中最好不要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第三十八条:拆除过程中最好不要中断,如确需中断应将拆除部分处理清楚告一段落,并检查是否会倒塌,确认安全后方可停歇.第三十九条:脚手架拆除完后应将架料分类堆放,堆放地点要平坦,下设支垫排水良好.钢类最好放置室内,堆放在室外应加以遮盖.对扣件,螺栓等零星小构件应用柴油清洗干净装箱,袋分类存放室内以备再用.第四十条:弯曲变形的钢构件应调直,损环的及时修复并刷漆以备再用,不能修复的应集中报废处理.第四十一条:辅助设施:上料通道四周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上下架应设斜道或扶递,不准攀登脚手架杆上下. 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细则一、监理依据: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安全施工规范》JG130-201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4、《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管理规定》的通知,建管字(2003)38号二、开工前的监理工作: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和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受力计算进行审查,确保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施工安全,凡计算书中没有安全合格结论的应返工;2、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目标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编制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细则;4、认真核实“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内容的完成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作业人员的数量及上岗证是否符合要求。三、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方法:(一)安全监理,预防为主:1、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尽量做到事前控制;2、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3、按时检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每层段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准用证及相关各项资料;4、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施工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5、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小结;6、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质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对重大事故的处理: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四、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监理控制工作:(一)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材料控制工作:1、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和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2、检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直径、规格、型号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3、检查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有裂缝、变形、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4、检查安网应是建设部认证产品,各项指标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及规范要求;5、检查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范和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承载力要求,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二)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安装监理工作:检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安装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1、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的基础及扫地杆: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地基与基础必须根据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搭设的高度、搭设场地的地质情况,满足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承载力,确保底部立杆的稳定性,使各立杆均匀受力,在立杆下部设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扫地杆,扫地杆离支座距离不超过200mm;2、立杆: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块,立杆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对接,立杆顶端家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米,高出檐口上皮1.5米,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3、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对接时扣件应交错布置,不宜设在同步同跨内,水平方向错开距离大于500mm;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小于100mm。横向水平杆在双排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4、脚手板: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墙面120mm至150mm;脚手板在两端和拐角处、沿长方向间隔15至20米处、坡道及平台两端及其他可发生滑动的部位应给予固定,操作层外侧设置大小于180mm的挡脚板;5、连墙件:对于24米以下的单排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对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脚 手 架 高 度 竖向间距(h) 水平间距(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2)双 排 ≤50m 3h 3La ≤40>50m 2h 3La ≤27单 排 ≤24 3h 3La ≤40注:h:步距; La:纵距。6、剪刀撑:高度在24 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度至60度间,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剪刀撑斜杆与在面倾角 45° 50° 60°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7 6 5(三)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使用期间的监理工作:对使用中的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隐患需通知限期整改完善,检查主要项目:1、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2、步手架的整体和局垂直度偏差和立杆的沉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要注意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的转角处和断口处的垂直度;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4、脚步手板是否松动、悬挑,特别接口及转角位置;5、与建筑物的连接件是否完好,有无松动、移动;6、外包安全网、外挑安全网、安全隔离设施、外侧挡板、拦杆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牢固,能否正常发挥安全作用;7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的开口、断口和出入口应进行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8、检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的荷载情况,使其实际承载不超过设计荷载,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上的施工材料应随用随运,施工荷载不得大于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载要求;9、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纵横不平杆、纵横扫地杆及连墙壁件;10、定期检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阶段验收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作业人员及上岗证件等是否已变更。

(四)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拆除阶段的监理工作:检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拆除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其检查主要项目:1、拆除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区非工作人员入内;2、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壁件加固;4、各构配件严禁抛郑至地面;5、当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壁件和横向斜撑加固。五、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的安全管理: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管理应依照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佛山市顺德区等地方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该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返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2、监理人员将每天对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3、对工地出现的所有不安全的隐患,监理人员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完善;4、对安全隐患,若施工单位迟迟不能按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的,或在有关安全隐患的部位(工序)继续坚持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发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同时通知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协助作好工地的安全管理;5、经监理人员多次指出,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及时向当地质监分站报告;6、通过工地施工例会,及时协调安全隐患中出现的有关难点、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脚手架有哪些安全防护主要措施

脚手架是施工现场上,应用最为广泛、使用最为频繁的一种临时设施。最常见的有木质脚手架、竹质脚手架和钢管脚手架;还有几种特殊用途的脚手架,如挑脚手架、移动式脚手架、悬吊式脚手架等。

每一个作业人员都应对脚手架有一定的了解,并掌握一定的使用与维护知识。

(一)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脚手架应由持有特种作业证的工人,按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和措施搭设;经施工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挂上标牌,方可使用。(2)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每隔6-7根立杆处应设置支杆和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3)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及无法设置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构筑物牢固连接;脚手架的外端与顶部应与建、构物多加几处牢固的连接点。(4)脚手架的外侧、斜道两侧、平台的周边应设置1.05m高的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置立安全网;脚手架必须设置可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垂直爬梯和斜道,斜道上应有防滑条。

料口、平台、通道上部应设天棚。(5)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长期未用的脚手架,大风、暴雨后和解冻期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6)脚手架上架设的照明线必须有绝缘子或其他绝缘支撑;高度在20m以上的,且不在避雷保护范围内的脚手架必须设立单独的避雷针,避雷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脚手板的铺设应满足:满铺、平稳、牢固、无探头板;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横杆;拐角(弯)处应交错搭接;搭接的长度应大于20cm,与建、构筑物的立表面距离应小于20cm;脚手板铺设后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翘动或移位。(8)高度在30m以上的钢管脚手架和高度在15m以上的木、竹脚手架,应有专门的设计,才可以搭设。(二)木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木脚手架的材质应采用去皮的杉木或落叶松及其他坚韧的硬木;严禁使用易腐朽、易折裂、有枯节的木杆。

(2)脚手架搭设时,如遇松土或无法挖基坑时应绑扫地杆;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设,立杆搭接长度应不少于15Ocm;立杆间距不大于150c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0c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00cm.(3)脚手架如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早行局部拆除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否则不得使用。(4)木质脚手板应使用5cm厚的杉木或红、白松板材;脚手板的两端8cm处应用8号镀锌铁线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凡腐朽、扭曲、破裂及多节疤的严禁使用。(三)钢管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钢管脚手架应用41~51mm,δ=3~3.5mm厚的钢管,长度为4~6.5m和2.1~2.6m,钢管弯曲、变形、有裂纹或严重锈蚀,不准使用。

(2)扣管必须是有生产合格证厂家的产品,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凡有裂纹、残缺或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3)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其间距应小于2m,底部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土质比较松散时,立杆底部应设置扫地杆。(4)大横杆间距应小于1.2m,小横杆间距应小于1.5m;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位置搭设;立杆、大横杆的搭接长度应大于50cm,承插式接头连接长度应大于8c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使用销子并加扣件连接;任何部位均不得用铁线或绳子绑扎,必须使用扣件。(5)钢脚手板应用δ=2~3mm厚的A3钢板制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上应有防滑孔;焊缝开焊,板面上有裂纹和扭曲变形的钢脚手板严禁使用。

(四)竹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严禁使用青嫩、枯黄、黑斑、虫蛀以及裂纹连续二节以上的竹杆搭设脚手架。(2)竹脚手板的厚度应大于5cm,板上的螺丝坚固牢靠,竹条无断裂。(3)立杆架设时如遇松散土质或无法挖基坑时,应绑扎扫地杆;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设,搭接长度应大于1.5m.(4)绑扎宜采用8号镀锌铁线,如用竹篾或棕绳绑扎时,应保证其直径在10mm以上。(5)立杆间距应小于1.3m,大横杆间距应小于1.2m,小横|杆间距小于0.75m.必需搭设双排架子。

(五)挑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挑脚手架的挑出宽度应小于1.2m,斜撑上端应用螺栓、扒钉或铁线与挑梁嵌槽固定连接,下端固定在立柱或建、构筑物上。(2)在门洞口处搭设的挑脚手架,其斜撑杆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墙面的夹角应小于30o,并支撑在建、构筑物的牢固位置。(3)工作层外侧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外侧应张挂安全网。(4)挑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不能满铺的挑脚手架应张挂兜底安全网;脚手板离墙面的距离应小于15cm.(六)移动式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移动式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与建、构筑物牢固的连接或将脚手架自身牢固的稳定;应将下部的滚动部分牢固的固定。

(2)脚手架在移动前,应将架上的物品(材料、物料、工器具等)和垃圾清除干净;并有可靠的防止脚手架倾倒的措施。(七)固定式悬吊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悬吊脚手架的挑梁应固定在建、构筑物的牢固部位上,悬吊脚手架本身也应与建、构筑物牢固的连接。(2)立杆的上下两端应加设一道保险扣件,立杆两端伸出的长度应大于20cm.(3)各种挂钩和吊钩均应加套环扣紧。

架子周边应设1.05m高的栏杆和18cm的挡脚板,也可以设防护立网,脚手板应满铺。(八)可升降式悬吊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卷扬机应用地锚固定牢,卷扬机应有双制动装置;滑轮、钢丝绳应通过计算选择和确定;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大于14倍。(2)脚手架应有双重保护,升降时应缓慢、平稳;脚手板应满铺。

(3)各种挂钩、吊钩均应用套环扣紧;工作前应对脚手架结构、卷扬机、挂钩、吊钩、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4)使用中应有防止绳索与建、构筑物棱角磨擦的措施,应避免焊接的电弧损伤绳索。(九)拆除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拆除前应编制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参加交底人员均应签字。(2)拆除架子区域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由专职架子工拆除,并由专人统一指挥,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拆除的顺序是自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一般先拆护身栏杆,后拆剪刀撑及上|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面各部分扣件,然后拆平台、斜道、小横杆、大横杆、立杆和底座。

举报 0 收藏 0

免责声明:
本站部份内容系网友自发上传与转载,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有货号